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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活动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17-05-18    来源:  吕梁市文明办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全市农村开展“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活动,下发了《在全市农村广泛深入开展“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目前,各县(市、区)按照全市《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孝老爱亲、勤俭办事、脱贫光荣、诚信守法、崇文学技等标准,全面铺开了“文明户”的评选表彰活动。近日,市文明委对各县(市、区)推出的15户“孝老敬老文明户”进行了隆重表彰。

为进一步引深“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活动,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在全市农村掀起户户传承好家风、家家争当文明户的热潮,市文明办向全市发出倡议如下:

一、全市受表彰的各级文明户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文明户”的表率示范作用。这次受市文明委表彰的15户“孝老敬老文明户”,是全市农村家庭中孝老敬老的先进典范,是“文明户”中的突出代表。他们的事迹非常感人,受到全社会的广泛称赞。15户“孝老敬老文明户”以及各县(市、区)、乡(镇)、村的“文明户”要十分珍惜荣誉,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在孝老敬老方面,而且在各个方面都要向文明户的标准看齐,发挥好表率作用,以此影响、激励、带动更多的家庭进入“文明户”行列。

二、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户”先进事迹,营造户户传承好家风、家家争当文明户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新闻媒体,对“文明户”先进事迹进行连续报道、深度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版面、宣传册、文艺演出、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让“文明户”评选活动家喻户晓、“文明户”先进事迹深入人心,让更多家庭参与到“文明户”活动中来。

三、全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要积极参与“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活动,共同推动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文明单位要响应市文明委的号召,在做好包村脱贫工作的同时,配合村“两委会”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文明户”活动的意义、要求,动员各家各户踊跃参加“文明户”评选活动,同时协助村“两委会”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文明村镇要把“文明户”评选活动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好所在乡(镇)、村的评选表彰工作,发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榜样带头作用。

四、全市各级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要把“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活动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全市各级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要把“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活动作为全市脱贫攻坚“春季行动”的重要任务来抓,扎实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评选表彰等工作,在实现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的同时,不断扩大“文明户”的覆盖面。

五、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爱心人士要关心农村“文明户”的生产生活,形成全社会尊重文明户、关爱文明户的良好风尚。在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文明户”进行奖励的基础上,各级各类社团组织、企业、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广大爱心人士,要向文明户献爱心,特别是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奖励和全社会的关心关爱,让广大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当“文明户”光荣、当“文明户”光彩,从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争当“文明户”的热情和积极性。

全市广大干部和农村群众,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踊跃投身“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活动之中,为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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