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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警支队获“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17-05-15    来源:  黄河新闻网

        3月14日上午,吕梁交警支队举行“山西省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郭晓频、市直工委常务副书记刘保平、市直工委副书记侯新明、市文明办城市创建科科长薛耀祖、市直工委党员培训中心副主任曹丽华同志出席了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郭晓频同志与市直工委常务副书记刘保平同志为交警支队进行了授牌,这标志着交警支队在全市政法单位中率先获得2014—2015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的殊荣。

        市直工委常务副书记刘保平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四点希望:希望交警支队能够珍惜荣誉,以昂扬的斗志,向上的状态,巩固荣誉称号;希望交警支队做好典型示范,自我加压,争先创建文明单位窗口;希望交警支队继续提升标准,形成协作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希望交警支队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助力攻坚脱贫工作,扎实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取得绝对胜利,为脱贫攻坚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郭晓频同志指出交警支队“山西省文明单位”的称号来之不易,同时也是名副其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料和档案,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韩毅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只争朝夕的勇气,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标准为目标,全力以赴,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吕梁交警队伍,交通管理工作一定会在圆满完成各项交管工作和文明创建两个战场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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