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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引深“传承好家风 争当文明户”活动


发表时间:2017-05-19    来源:  吕梁市文明办

    根据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夏季攻势”的要求,今日,全市引深“传承好家风  争当文明户”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传承好家风  争当文明户”活动,实现全市所有农村全覆盖。在脱贫攻坚“春季行动”中,我市县、乡、村全面铺开“传承好家风 争当文明户”活动。截止4月15日,全市已有80%的农村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已评选出村级文明户14498户。目前各县、乡、村正在进行表彰和挂牌工作。到今年7月底,全市农村将完成剩余20%的村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农村“文明户”实现全覆盖。

    二是开展“家风家教教训”培训工作。全市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家风家教家训”学习培训活动,对已评的“文明户”分期分批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文明户”家庭成员对传承好家风重要意义的认识,抓好“文明户”日常的家教活动,帮助“文明户”修订家规家训,从而形成户户传承好家风,家家争当文明户的良好局面。

  三是广泛宣传“文明户”的典型事迹,掀起学习文明户、争当文明户的热潮。从现在开始,各县、乡、村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手机等大众媒体,对每一户“文明户”的典型事迹逐一宣传报道;要运用墙报、版面、善行义举榜、宣传册等形式,刊登“文明户”的典型事迹;要排练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进行巡回演出;要组织“讲好文明户故事”的报告会、道德讲堂等,宣传好“文明户”的典型事迹,从而营造学习文明户、争当文明户的浓厚氛围。

  四是落实对“文明户”的优惠政策,调动广大农户争当文明户的积极性。各县(市、区)除了对“文明户”进行一次性的表彰奖励外,还要认真落实市文明办、吕梁军分区、吕梁市农信联社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全市农村“文明户”实行奖励的有关规定》精神,切实帮助“文明户”家庭成员在参军入伍、小额贷款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对“文明户”中的贫困户进行慰问和救助,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是明确目标,分步推进,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至少有50%的农户要成为“文明户”。按照吕文明委(2017)5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传承好家风 争当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传承好家风 争当文明户”活动分为市、县、乡、村四级,以村级评选为基础,逐级评选,每年5月份前县、乡、村要组织一次对已评为“文明户”的评议和新“文明户”的评选工作,对不达标的“文明户”摘牌,不搞终身制,并对新评选的“文明户”表彰挂牌。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至少有50%的户要成为“文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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