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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吕梁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表时间:2024-03-01    来源:  吕梁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雅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吕梁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省政府批准,2024年2月29日,督察组向吕梁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武玉祥通报督察情况,吕梁市市委书记孙大军作表态讲话。反馈会由吕梁市市长张广勇主持,李文斌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吕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吕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一定成效。提出“一廊两带”战略,重点建设吕梁山生态文明示范走廊和沿黄干支流生态修复治理带、沿汾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带。坚持把氢能产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打造氢能产业高地,2023年吕梁市氢能产业发展综合指数为376.76,位列全省第一。积极推进传统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改造,能耗强度明显下降。深入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53名。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考核奖惩地表水环境质量。2023年吕梁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全省排名第四;优良天数289天,全省排名第三;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一;全市1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首次全部达到优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成功申报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获取国家专项资金大力支持。

  吕梁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亲自督办、有力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察组交办的172个立行立改问题完成整改。

  督察指出,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的基础还不牢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深不实。推进重点工作态度不够坚决,市本级财政投入有所不足,有的地方和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传导责任压力不够严实,部分党政领导靠前担当精神不足,部分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齐抓共管的环保格局远未形成。

  二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不够。结构调整力度不大,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状况还没有根本转变。“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推进不力,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部分工程推进缓慢、用地手续办理不及时、专项资金他用等问题。水环境治理存在明显短板,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建制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不到位,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缓慢,河道河岸乱堆乱倒问题突出。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防控,工业企业排污管控不够精准,农灌退水污染问题管控不力。

  三是区域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大气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平川四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长期处于全省倒数20位之内。有的重点企业未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道路交通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特别是307国道普遍存在脏乱差问题,尤其是接近各城区的路段扬尘污染严重。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工作推进不力,距离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工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不够严格,存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迟缓、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散乱污”动态清零落实不到位,有的污染十分严重。城区面源污染治理短板明显,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亟需加强,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流于形式,餐饮油烟治理问题较为突出。

  四是固废综合利用和管理处置工作还较薄弱。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还需持续加力,固废堆场建设管理不规范、“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较为普遍。部分企业、经营户危废管理不严格,存在一定环境隐患。

  五是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还有差距。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部分修复工程尚未完工。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整改久拖不决,部分问题线索未完成整改。

  督察要求,吕梁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治理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道路交通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中小企业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完成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目标任务。大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狠抓畜禽养殖和农灌退水污染治理,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严格危废管理,规范处置各类工业固废。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步伐,落实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措施,抓好“一廊两带”战略实施,增添经济发展绿色底蕴。

  督察强调,吕梁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已移交吕梁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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